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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进出境货物通关单无纸化联网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简化申报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2年第3号公告》文件的要求,经与义乌海关协商决定,在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基础上,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义乌辖区内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以下简称“法检商品”)实施通关单无纸化联网核查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后,对企业申报的法检商品,义乌海关凭我局发送的出(入)境货物通关(以下简称“通关单”)电子数据为企业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除应急等特殊情况外,我局不再签发纸质通关单,义乌海关不再收取纸质通关单。对于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报关的法检商品,应口岸海关验放货物要求,企业可向我局申请签发纸质通关单。

二、试点范围为义乌辖区内除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和进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之外所有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联合公告[2007]68号)要求,规范填制相关报关报检内容。

通关单无纸化联网核查实施后,企业为进出口货物报检时,所需单证不再勾选“通关单”。如果无需申请其他单证,需在特殊要求栏注明“不/无申请单证”。

(一)对应报关单未结关的,企业直接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检验检疫部门修改后,海关凭新的通关单电子数据验放货物。

(二)对应报关单已结关的,检验检疫部门原则上不受理通关单数据更改和撤销手续。

四、当计算机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通关单和报关单电子数据无法实现对比时,关检双方核实确认后,启动应急措施,企业向原发送通关单电子数据的检验检疫机构申领纸质通关单,海关凭纸质通关单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五、企业可通过注册登录E浙检平台(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EZJ.ZIQ.GOV.CN/ESP 或直接点击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HTTP:\\WWW.ZIQ.GOV.CN)“E浙检服务平台”栏目进入)后,点击“动态查询”栏目,选取“通关单状态查询”或“通关单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等信息。

2013年10月8日 00:00